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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温馨提示

  • 发布时间:2022-06-08 14:29:47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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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申请人:

  我市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为让广大申请人及时了解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要求和工作安排,特提示注意以下事项:

  一、认定时间

  (一)“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间:6月15日8:30至6月24日17:30;

  (二)“穗好办”APP资料提交时间:6月16日12:00至6月26日12:00,补正时间:6月16日12:00至6月28日12:00;

  (三)体检时间:6月16日至6月26日;

  (四)材料审核时间:6月16日12:00至7月6日12:00;

  (五)认定机构统一核查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时间:6月25日至7月6日;

  (六)审批时间:7月6日至7月13日,进入行政审批程序,生成证书编号;

  (七)证书领取时间另行公告。

  二、认定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以下人员:

  (一)广州市户籍人员;

  (二)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含持有广东省居住证且居住地在广州的人员、港澳台人员、驻穗部队人员);

  (三)广州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广州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四)免试认定人员: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2.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

  三、具体操作指引

  请查阅“广州市教育局”官网或关注“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搜索《广州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按照公告内容完成网上报名和上传资料。

  咨询电话:020-83494295。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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