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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温馨提示

  • 发布时间:2023-09-18 16:45:41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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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申请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统一安排,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请申请人提前做好相关材料准备(需要上传的材料可拍照或扫描,不大于190KB),温馨提示如下:

  一、身份材料(需要上传)

  (一)广州市户籍人员:准备户口本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二)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本科生(持有大专毕业证)或大专生(持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准备学信网学籍证明;

  (三)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准备居住证(广州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军官证、士兵证及部队证明等。

  二、照片材料(需要上传)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三、学历材料

  (一)申请人的学历信息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的,不需要准备;学历信息不能查询的,需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

  (二)中专学历需提前到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开具学历证明(需要上传)

  (三)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需提前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https://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并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需要上传)

  (四)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需提前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https://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并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需要上传)

  四、普通话材料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可以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的,不需要准备;查询不到结果的,请联系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开具测试等级证明(需要上传)

  五、体检

  教师资格申请人可到我市各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见附件)。体检时间在9月25日至10月13日。在广州市指定的体检医院均可体检(可跨区体检)。

  体检结果不需要个人提交,由指定医院反馈各区认定机构。后续申请人可通过“穗好办”查看体检结果。

  指定医院主检医生确认申请人怀孕的,免检胸透。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一)内地申请人不需要个人准备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由市认定办统一收集后报省教育厅办理。申请人取回函件后(邮费到付),需尽快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省教育厅,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半年内有效。

  (三)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后直接提交至相关认定机构。

附件:广州市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指定医院.docx

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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