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
近年来,各地中小学校外培训市场发展迅速,为广大学生家长提供了教育教学的有益补充。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突出表现在合同文本不规范、预付费过多、退费困难等等。为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促进校外培训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培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导和规范培训合同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制定《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予以印发。请各地认真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推广工作,积极提倡和引导合同当事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各地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中,要对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于收费退费行为规范、预付费风险低的可减少检查频次,对违规收费、退费投诉集中、预付费风险高的要实行重点监测、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经营。同时,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学生家长作为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的主体,应承担对自身消费行为、风险防范和消费维权意识的直接责任。各地要灵活利用家长会、班委会、电子邮件、微信群等方式、渠道,面向家长群体用户加大对选择违规机构、预付费过多导致损失案例的通报和警示教育力度,加强学生家长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全体学生家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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