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的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教育厅党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级以上市教育部门是规范管理本市区域内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的责任单位,要参照国家和省的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本市面向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于2019年10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各地要切实规范治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强化日常监管,设立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凝聚社会合力,坚决治理各类违规竞赛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省教育厅将委托广东教育学会承担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的具体受理申报和初核工作,并于2019年6月1日起接受首次申报,申请举办单位可登录广东教育学会官网www.gdjyxh.org.cn,查询了解相关工作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和相关通知要求开展申报及相关工作。经省教育厅核准后的全省性竞赛活动,将在官网上公布活动组织时间、内容、范围、组织方式、监督方式等。未经核准的全省性竞赛活动,各地不得组织开展活动。
三、2019年12月底前,各地市要将规范治理各类违规竞赛活动及有关工作情况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的管理办法(试行).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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