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 > 政策法规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关于促进和规范高等学校快递服务进校园工作的意见

  • 发布时间:2018-05-25 07:29:00
  • 来源: 广东省教育厅
  • 浏览量:-
  • T浏览字号

  粤教后勤函〔2018〕28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邮政管理局,各高等学校,邮政及各快递企业:
  为贯彻落实《快递暂行条例》(国令第697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2018〕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省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40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和规范我省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快递服务进校园工作,解决校园快递“最后一公里”问题,维护校园良好秩序,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以“互联网+校园快递”为发展方向,鼓励校园快递服务社会化,推动邮政和快递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实现校园快递服务安全环保、规范便利、协同创新,满足师生日益增长的校园快递收寄服务需求,促进和规范快递服务进校园工作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安全环保。加强校园快递安全机制建设,保障校园快递寄递安全。倡导校园快递的绿色寄递,切实提高快递寄递各方环保意识,营造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
  规范便利。完善校园快递服务进校园要求和服务质量标准,确保校园快递服务规范、管理有序。加强行业引导,鼓励因地制宜整合资源,提升校园快递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高校快递服务规范化。
  协同创新。鼓励高校、邮政及快递企业、第三方主体加强合作,通过设置智能投递终端、建立快递服务平台、高校自建配送站点等方式,搭建校内多模式快递服务平台。同时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多种创业实习机会,形成高校、学生、企业共赢局面,构建生态良好的校园快递服务体系。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校园快递服务属地管理
  高校要将快递服务进校园工作作为提升办学水平、创建和谐校园、保障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高校的整体管理工作中,制定合理的校园快递管理措施。高校要明确机构,对校园内快递服务运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并根据高校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卫生、环境等要求,加强对快递服务平台或网点的日常监管,承担起相应的管理和安全职责。
  (二)规范引入校园快递服务企业
  高校可根据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引入校园快递服务企业(指在校园内从事快递服务的企业,包括邮政、快递企业和第三方主体)和快件收投服务。根据工作方案和相关约定签订服务合同,同时建立企业退出机制,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校园快递服务企业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建立科学、高效的运营机制,遵守校园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强化寄递物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和实名收寄制度,依法严格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明确快件的安全寄递责任和赔偿责任。校园快递服务企业应公示快递价格,不得强制向校内用户收取附加费用。
  (三)推进校园快递服务平台建设
  高校应按《快递营业场所设计基本要求》、《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的要求,整合利用现有的收发室、邮政网点、便利店等设施加强快递末端服务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利用现有场地或开辟专门的区域,建立快递服务平台。快递服务平台场地位置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交通顺畅。快递服务平台应尽可能靠近市政道路,能满足货物进出流畅的需要。二是保障安全。最大限度满足校园快递物流车辆与师生人群的有效隔离,实现人车分流。三是方便师生寄取快件。快递服务平台应尽量靠近食堂、宿舍、图书馆等师生生活区。
  (四)构建“互联网+校园快递”末端配送网络
  鼓励校园快递服务企业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优化快递服务网络布局,提升运营管理效率,推进校园快递共同配送末端网络建设,利用快递服务平台和智能投递终端开展智能配送服务。支持智能投递终端的设置,并优先纳入邮政业发展专项资金补贴范畴。
  (五)打造校园快递创新创业平台
  高校应引导校园快递服务企业为在校学生创新创业提供环境和条件。鼓励学生社团组织和在校学生,以开展校园创业、共建实训实习基地或勤工俭学等多种方式参与“互联网+校园快递”建设。
  (六)建立行业联动监督管理体系
  教育、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高校及校园快递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及时通报校园快递服务出现的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校园快递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向邮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邮政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校园快递服务企业相关违法违规行为。高校应加强与相关管理部门的沟通,向管理部门及时反馈师生对服务企业的评价,共同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校园快递服务安全。
  三、组织实施
  (一)多方参与
  教育、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引导和协调,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快递服务进校园工作。高校要切实重视校园快递服务管理工作,为师生办实事。各相关企业要结合校园快递需求,积极主动提升快递服务质量,加强与高校的沟通合作。
  (二)稳步推进
  高校要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快递服务模式,建立适合本校实际的快递服务平台,探索可供全省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推动全省快递服务进校园工作。
  (三)完善机制
  教育、邮政管理部门要建立沟通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成功经验。高校与校园快递服务企业要建立协调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解决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并解决校园快递服务应急事件。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可参照执行。
  有效期:5年。施行日期:2018年7月1日。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
  2018年4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