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转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市属各高校,市教育研究院:
现将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转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粤教科规办函〔2017〕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请市属高校将自查情况直接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并抄送我局科研处,请市教育研究院于5月12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我局科研处,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到gzjyky@126.com。
附件:
《转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对_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_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zip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