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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评选

  • 发布时间:2008-11-15 16:00:0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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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项目

    

办事项目名称

广州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评选

办事依据

《关于严格控制各种检查评比表彰活动的意见》(穗办[2000]13号)保留项目第19

办理条件

评选前公布条件

办理程序

下达评选名额-学校主管部门推荐-评审小组评审-报市政府审批。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评选前公布

办事需提交

材料目录

1.单位事迹材料;

2.《广州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事迹表》(附区、县级市教育局和其他各级各类学校的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

3.《广州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主管部门盖章);

4.《广州市教育工作优秀单位名册》(主管部门盖章)。

申请书(表格)名称

(附示范文本)

《广州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联系电话

83185665

办公地址

西湖路83

受理窗口

首层大厅

办事网址

www.gzedu.gov.cn

投诉电话

83186929

投诉处理时限

一般情况受理后七个工作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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