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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已失效)

  • 发布时间:2011-01-26 16:00:0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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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

  为了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和教育部《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育行政执法实际,我局制定了《广州市教育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并经市法制办审查。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州市教育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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