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教监〔2002〕1号)
(2002年2月6日)〖JZ)〗
在党的十五大精神指引下,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务公开工作普 遍展开,有力地推动了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 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 充分认识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全面推进校务公开,是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 会 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在学校工作中依靠教职工办好 学校,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举措;是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深化教育改革、确保稳定和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进一步 密切学校党群、干群关系的客观需要。各级各类学校的党政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 认识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 ,把校务公开工作提到重要位置上来。
二、 切实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全面推进校务公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各 级各类学校的特点,确定校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 持,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要建立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校务公 开工作。要确定有关部门参加的校务公开办事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积极协调和参与校务公 开的工作。
学校行政领导要积极主动地落实校务公开的各项规定,真正负起实施校务公开的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实行政务公开,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和指导作用。
学校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工会、教代会的领导,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 下同)在校务公开中的作用。坚持通过多种形式实行校务公开。
各级教育工会要积极主动参与校务公开工作,搞好调查研究,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三、 校务公开工作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地各校应把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教职工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校务公开的 重要内容,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学校的 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聘任办法、教职工奖惩办法、经费预决算、教职工购(建)房 方案、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 题,都应通过多种形式让教职工参与和知道。该向社会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要保证公开的 真实性,防止随意性,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 加强和完善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校务公开是一项关系重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逐步建立健全校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和 监督检查办法,坚持公开原则的确定性与公开步骤的渐进性相结合、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与公 开形式的多样性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校务公开的工作制度,规范校务公开的程序,确 保校务公开健康有序地进行。
五、 加强对校务公开的监督检查
教育系统各级行政部门要把校务公开纳入学校目标管理之中,作为检查督导学校工作的 重要内容。定期组织教职工代表对校务公开情况进行评估。监督部门要本着对党负责、对教 职工群众负责的态度,深入了解教职工的呼声和要求,对校务公开工作实行有效监督,确保 校务公开的真实性和实效性。
校务公开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不断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用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拓展和充实校务公开的内容,提高校务公开的水平。
各地各校可根据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推进校务公开的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有 关校务公开工作的情况、效果和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教育部和全国总工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