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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小学校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 发布时间:2009-01-3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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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实施《广东省中小学校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 等级评估工作,现根据《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关于等级的评定标准上等级学校从办学条件和学校管理两大方面综合评定。

  1.综合评定的总(满分)为500分。办学条件与学校管理两个方面的分值比例定为3:7(即分 别占150分、350分),并设置了效益加分。

  2.小学、初中、高中评估方案中的指标体系分别设置了必达标准。

  3.省一级学校必须达到三个条件:一是办学条件和学校管理两大部分的得分,要分别达到其 总分的85%以上;二是办学条件得分加学校管理得分加效益加分的合计分要达到总分的90%

  以上;三是所有必达标准都要达到a级要求。以上三个条件,若其中有一个条件不符合的, 不能评为省一级学校。

  市一级学校必须达到三个条件:一是办学条件和学校管理两大部分的得分,应分别达到其总分的75%以上;二是办学条件得分加学校管理得分加效益加分的合计分要达到总分的80%以 上;三是所有必达标准都要达到b级或b级以上的要求。以上三个条件,若其中有一个条件不符合的,不能评为市一级学校。

  (市、区)一级学校必须达到三个条件;一是办学条件和学校管理两大部分的得分,应分别达到其总分的60%以上;二是办学条件得分加学校管理得分加效益加分的合计分要达到总 分的70%以上;三是所有必达标准都要达到c级或c级以上的要求。以上三个条件,若其中有一个条件不符合的,不能评为县(市、区)一级学校。

  4.中小学校各等级的评估,统一执行省教育厅督导室制定的《广东省普通高中等级评估方案》、《广东省初级中学等级评估方案》、《广东省全日制小学等级评估方案》。

   二、关于等级评估的指标

  1.中小学等级评估方案的指标体系由两个一级指标(办学条件和学校管理)、九个二级指标(经费校舍用地、仪器设备设施、校长教师、德育工作、教学工作、体卫工作、后勤工作、 教师管理、学校领导)、三十二至四十个三级指标组成。每项指标分成a、b、c三个等级,为便于打分,每个指标等级多数设置幅度分。

  2.评估方案的具体指标及有关概念的解释、界定由省教育厅督导室负责,并根据等级评估实际作出具体说明。

   三、关于申报和评估时间安排

  1.评上市一级的学校,一年后方可申报一级学校;评上县(市、区)一级的学校,一年后方可申报市一级学校。

  2.申报省一级学校的时间为每年9月份,各市将经审查同意的申报学校名单和申报材料于9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督导室。

  3.省组织评估省一级学校的时间一般为每年11—12月。

  4.申报、评估市一级学校、县(市、区)一级学校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5.等级评估申报书同时也作为各市、县(市、区)中小学(包括已评上等级的学校)学年工作总结的呈报书,须于每学年结束时认真填写并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四、关于评估的程序

  1.学校自查。申报等级的学校应建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等级评估自查领导小组。一应向全体教职工做好宣传、动员,学习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评估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要求。二须 按评估方案要求,查漏补缺,认真整改,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同时,收集整理与等级评估有关的各种档案资料表册。三要按指标逐项进行评议打分,汇总自查结果 ,写出自查报告。四须由校长作自查报告,提请校教代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充分征求意见后按有关规定向上级督导部门申报。

  学校自查报告内容应包括:(1)学校概况;(2)学校自查整改工作情况简介和自查结果;

  (3)改善办学条件和学校管理的主要成绩、经验和特色,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和今后 努力方向、措施。

  在学校自查过程中,督导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对学校自查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协助学校做好自查工作和各项准备工作。

  2.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估组对学校进行评估。评估的一般步骤是:(1)听取学校自查报告和办学单位意见;(2)评估组分成若干指标小组,采取各种方式对学校工作进行深入的调查 ,获取各种有关信息;(3)评估组对获取的各种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判断,评议打分,作出结论;(4)评估组经过认真研究和综合分析,与学校和办学单位交换意见,肯定成绩, 提出改进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但不宣布评分和等级;(5)评估组写出督导评估意见,按等级评审权限送评定单位审批。

   五、关于评估的方法  

  评估的一般方法是:(1)听取汇报。即听取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各年级、科组、团队等工作任务汇报;(2)查阅各种档案资料。(3)召开各类座谈会。如级组或科组座谈会,班主任 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后勤人员座谈会等;(4)专访。根据评估需要,可对学校班子成员、教师(职工)、学生或学生干部进行个别访问;(5)察看校容校貌;(6)问卷调查 。随机抽样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无记名问卷调查;(7)听课。评估人员人均一般应听课2节以上。

   六、关子加强等级评估工作的领导  

  1.中小学等级评估工作是我省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提高教育综合实力的一件大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切实加强领导,卓越有成效地做好这项 工作。

  2.各地对开展等级评估工作,对申报和创等级的学校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要予以大 力支持,并积极关心、指导和帮助。经费投向要适当向创等级的学校倾斜。

  3.开展和搞好中小学等级评估是各级教育督导部门的重要工作和职责,必须制订规划,精心组织实施。

   附件:   广东省中小学等级评估方案

  广 东 省 普 通 高 中 等 级 评 估 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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