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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普通高校重点课程、重点教学基地评审

  • 发布时间:2008-11-15 16:00:0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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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项目

    

办事项目名称

市属普通高校重点课程、重点教学基地评审

办事依据

《关于评选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暂行规定》45条,《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32

办理条件

《关于评选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暂行规定》、《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件

办理程序

资格审查-评估小组评审-初步确定名单-公告-正式公布。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被评单位须支付专家评审费,标准由物价部门规定)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受理结束后6个月内完成.

办事需提交

材料目录

1. 广州市属普通高校重点课程(重点教学基地)申报表;

2. 广州市属普通高校重点课程(重点教学基地)自评报告;

3.广州市属普通高校重点课程(重点教学基地)评估记分表;

4.人员构成情况材料(包括人员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开课能力,政治思想素质,重点培养人员);

5.教学文件基本情况(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进程表及执行情况,试题库、卡建设情况,试卷批改情况,教材讲义和参考资料建设情况,图书资料情况);

6.教学条件基本情况(包括经费投入,实验、实训设备建设,多媒体教学条件及使用情况,实习和实践基地建设及使用情况);

7.教学管理情况(包括规章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8.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和教学成果情况(包括规则,措施,参与,效果等情况);

9.教学质量情况(包括统考,实操检测,学生突出绩效反馈信息,教师教学绩效反馈信息,平时课堂教学质量调查表,专家随堂抽查问卷调查表);

10.科研情况(包括承担各级别课题、取得科研成果、获得成果奖励、撰写并公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情况);

11.特色情况(包括基地性质特色,学科专业特色,其他特色等)。

 

申请书(表格)名称

(附示范文本)

广州市属普通高校重点课程(重点教学基地)申报表

联系电话

83187915

办公地址

西湖路83

受理窗口

首层大厅

办事网址

www.gzedu.gov.cn

投诉电话

83186929

投诉处理时限

一般情况受理后七个工作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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