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普通高校重点课程、重点教学基地评审
公开项目 | 内 容 |
办事项目名称 | 市属普通高校重点课程、重点教学基地评审 |
办事依据 | 《关于评选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暂行规定》4、5条,《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32条 |
办理条件 | 《关于评选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暂行规定》、《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件 |
办理程序 | 资格审查-评估小组评审-初步确定名单-公告-正式公布。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被评单位须支付专家评审费,标准由物价部门规定) |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 受理结束后6个月内完成. |
办事需提交 材料目录 | 1. 广州市属普通高校重点课程(重点教学基地)申报表; 2. 广州市属普通高校重点课程(重点教学基地)自评报告; 3.广州市属普通高校重点课程(重点教学基地)评估记分表; 4.人员构成情况材料(包括人员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开课能力,政治思想素质,重点培养人员); 5.教学文件基本情况(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进程表及执行情况,试题库、卡建设情况,试卷批改情况,教材讲义和参考资料建设情况,图书资料情况); 6.教学条件基本情况(包括经费投入,实验、实训设备建设,多媒体教学条件及使用情况,实习和实践基地建设及使用情况); 7.教学管理情况(包括规章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8.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和教学成果情况(包括规则,措施,参与,效果等情况); 9.教学质量情况(包括统考,实操检测,学生突出绩效反馈信息,教师教学绩效反馈信息,平时课堂教学质量调查表,专家随堂抽查问卷调查表); 10.科研情况(包括承担各级别课题、取得科研成果、获得成果奖励、撰写并公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情况); 11.特色情况(包括基地性质特色,学科专业特色,其他特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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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表格)名称 (附示范文本) | 广州市属普通高校重点课程(重点教学基地)申报表 |
联系电话 | 83187915 |
办公地址 | 西湖路83号 |
受理窗口 | 首层大厅 |
办事网址 | www.gzedu.gov.cn |
投诉电话 | 83186929 |
投诉处理时限 | 一般情况受理后七个工作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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