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成果盘点③】海珠区:学前教育十年——基于普惠 追求卓越

  • 发布时间:2021-05-19 18:09:31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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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也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大民生问题。海珠区十年以来落实政府主体责任,以建设普惠、健康、优质学前教育体系为目标,以落实民生实事任务为切入点,化解“学前教育学位缺口较大、学前公办学位明显不足”难题,全面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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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珠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制定和推进工作,科学规划,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基本形成“公益、普惠、优质、均衡、特色”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和管理体制逐步理顺,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更加健全,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比例逐年提高,学前教育师资补充和培养培训机制持续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的动态评估与监管体系基本建立,群众满意度稳步提高。

  一、基本情况

  (一)普惠资源供给量大幅增长

  十年来,海珠区学前教育服务体量快速增加,全区从171个幼儿园186个园区,发展、整合成148个幼儿园220个园区,目前公办幼儿园53所共106个园区,民办幼儿园95所共114个园区。“十三五”期间,通过新建、转制等方式累计增加13585个公办幼儿园学位,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量大幅增长。截至2020年底,海珠区共有52753个学位,其中公办学位26431个,普惠性民办学位18334个。学前教育普惠学位资源不断扩大。

  目前,全区在园幼儿45547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23300人,较2010年增加20143人;公办幼儿园在园人数占全区在园人数比例从2010年的8.31%上升至51.16%;十年间认定普惠性幼儿园73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16762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人数占全区在园人数比例从2010年的8.31上升至87.96%。

  (二)财政资金投入量持续提高

  2018年至2020年,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分别为22784.33万元、25275.95万元、35866.01万元,占教育投入比例分别为7.73%、8.30%、9.43%,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比逐年提高,稳定且持续增加的投入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优质教育资源量显著提升

  海珠区现有规范化幼儿园143所,规范化幼儿园占比96.62%,共可提供51275个规范化学前教育学位,占全区学位总数的97.19%。2017年至今,新增规范化幼儿园9所和规范化学位2755个;新增区一级幼儿园10所;现有《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市级实验园19所、区级实验园19所,辖区内学前儿童“入好园”的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二、主要举措

  区政府立足普惠,追求卓越,致力于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需要,积极探索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路径,加强政府责任、拓展优质资源、力促师资建设、提升办学质量,推动了学前教育向纵深发展。

  (一)强化担当,高效履行政府职责

  区政府将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作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纳入构建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体系的重点范畴。一是高标准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以分管教育副区长任组长的区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牵头,区编办、区发改委、区国规局、区财政局、区科工商信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等部门及相关街道群策群力,全面统筹和组织实施全区学前教育的顶层设计、布局调整、经费使用、措施保障,扎实推动学前教育发展。二是全方位完善政策支撑。制定并印发《海珠区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编制《海珠区学前教育布点规划(2016-2020年)》,并配套制定《海珠区进一步发展公办幼儿园建设方案》,修订《海珠区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管理办法》《海珠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海珠区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全面推进三期行动计划各项指标工作的落实。

  (二)分类施策,有效拓展优质资源

  海珠区将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作为深化区域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不断深化学前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提升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服务能力。

  1.多渠道建设公办幼儿园,推进公办园扩容增量。一是优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机制。为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举办的公办幼儿园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解决了该类幼儿园身份问题。近两年,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举办的公办幼儿园已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共20所。二是鼓励街道(村社)利用自有物业开办公办幼儿园。目前,海珠区共有6个村社利用集体用地开办6所公办幼儿园,为村社居民子女提供1824个公办学位。三是充分动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办公办幼儿园。海珠区动员鼓励各类非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资源通过独立开办或合作开办的方式开办公办幼儿园。目前,海珠区共有省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办园8所,其中企业单位办园4所,事业单位办园4所。

  2.多途径扶持普惠幼儿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一是调整学前教育投入结构。完善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及设备费补助制度,保障普惠性幼儿园平稳发展。二是推动公建配套转为普惠性幼儿园。积极落实省市关于将公建配套幼儿园优先用于举办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要求,2020年,海珠区新增7所公建配套幼儿园由高收费幼儿园转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三是落实各项“暖企”扶持措施。疫情期间,海珠区及时落实各项“暖企”扶持措施,通过发放补助、减免租金、缓缴社保等措施,扶持普惠性幼儿园渡过难关。

  3.多层次布局区域特色发展,满足学前教育个性化需求。一是做好区域学前教育布点规划工作,因应不同家长的教育需求配套各类型多层次的学前教育机构。二是做好审批指引服务,加快审批流程,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特色民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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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拓宽途径,力促保教队伍建设

  幼儿园教职工团队是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根本要素,海珠区拓宽途径聚集人才、多元方式培养优才,努力提高幼教队伍的稳定性、专业性,为学前教育高位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1.完善幼儿教师准入制度。严把学历关,严查资格证。截至2020年,全区幼儿园园长100%持证上岗,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率达93.08%。

  2.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一是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指导机制。确定海珠区公、民办幼儿园教师薪酬标准不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二是完善局办幼儿园常态补充机制。制定《广州市海珠区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管理方案(试行)》。2017年以来,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编内及编外聘用教师72名。三是设立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专项经费。2017年至2019年8月,累计核拨临聘经费共1889.26万元。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待遇得到有效保障。四是完善生均定额专项经费使用。海珠区严格落实幼儿园生均定额专项经费使用要求,50%的生均定额专项经费用于提高教师待遇,确保幼儿园教师收入逐年提高。

  3.完善师资培养制度。将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纳入“海珠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体系”中,落实不同层次教师的全员培训,通过与区电大、省第二师范学校等单位的合作,针对不同需求保教人员的开展多种培训活动,提高各类人员工作素质与实践能力。全区实现在职专任教师100%全员有效性培训。

  (四)落实规范,增强幼教治理能力

  海珠区扎实开展学前教育精细化管理,不断优化幼儿园办园规范、安全管理、卫生保健、饮食安全等制度,加强综合治理,坚持依法办园,持续增强幼教治理能力。

  1.严格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每年通过对照年检量化表相关指标的要求对区内幼儿园进行年检,及时公示年检结果。

  2.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坚持开展新学期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防范能力,落实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安全等工作。

  3.做好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联合街道对辖区内所有涉嫌无证办园的机构进行核查,通过疏导、理顺等整治方式,督促落实了70家违规机构进行整改,并形成定期联合检查机制。

  4.建立完善幼儿园-家庭-社区合作机制。充分挖掘、整合、利用各类社区教育资源,依托家长学校开展家长培训,推动幼儿园、家庭、社区一体化育人。

  5.加强特需儿童、家庭教育帮扶。一是开展海珠区特殊教育教师全员培训,每年组织面向全区幼儿园教师的特殊教育专题讲座,近三年参加培训老师超1000人次;二是培养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发挥专业示范引领,区教研组成立特殊教育学科小组,对23名骨干教师定期开展教学研讨,不断提高骨干教师的教育能力;三是组建海珠区特殊教育宣导团,面向家长、教师开展宣讲活动。

  (五)专业引领,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海珠区按照“宏观指导+自主发展”的思路,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风向标,注重幼儿园课程质量建设,健全教研指导责任区机制,有效提升保教质量。

  1.强化教科研协作体系。海珠区不断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机制。区教育发展研究院设立学前教育部,按要求配置学前教育研训专职教研员3人。实施两类三级研训全覆盖,推动教研指导责任区机制不断完善。

  2.指导创建《指南》实验园。海珠区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对创建《指南》实验园进行专项工作指导,对获认定的38所《指南》实验园实施《广东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引》,帮助《指南》实验园落实课程建设,做好幼儿自主游戏的开展,促进教师成长。

  3.推动幼儿园课程质量建设。海珠区重视幼儿园课程资源库建设工作,重点指导区内幼儿园开展课程建设的研究,同时鼓励幼儿园开发园本特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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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学前教育第一期三年行动计划启动至今,海珠区以构建公益普惠的优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着眼“扩充普惠性学前资源”和“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两大核心任务,坚持多路并进,狠抓落实,取得较显著的成效。海珠区将继续把握机遇,勇担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殷切期望,实现学前教育发展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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