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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5-06 14:51:01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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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广州教育学会: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我市组织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我市中小学(含中职)、教育科研机构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以及地方教育行政人员申报。

  二、申报限额

  各区教育局、市教育研究院、广州教育学会可各申报2项,局属其他单位可各申报1项。原则上每个单位每个选题限申报1项。我市可申报不超过8项。

  三、经费保障

  课题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立项,所需研究经费由申报单位保障。

  四、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加强课题申报指导和课题过程管理,认真做好审核工作,特别要严把政治关和质量关。项目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二)每个申报人限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其他厅局级和市级课题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尚未完成国家级、省部级、其他厅局级和市级课题的,不得申报。

  五、申报及推荐程序

  (一)组织申报。申报人填写《广东省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书》(简称《申请书》),各区教育局、局属单位、广州教育学会在申报限额内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推荐,并按时提交以下材料:1.《申报书》(双面打印,一式3份),2.《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以“单位名称+申报省教育综合改革专项”命名发到gzjyky@gz.gov.cn。区属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区教育局审核后汇总报送市教育研究院科研管理部(越秀区中山四路172号909室),局属单位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教育研究院科研管理部,截止时间为5月22日下午5时。逾期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二)形式审查和竞争性评审。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

  (三)限额择优推荐。我局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我市的申报限额,按规定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及报送申报材料。

  附件: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6日

(联系人:市教育局李建平,联系电话:22083722;

市教研院陈志雄,联系电话:83355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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