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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申报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1-14 17:51:27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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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广州教育学会,省属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全面提升教育科研质量和服务水平,有效支撑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启动市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以一线教师为主、学科教学为主、小课题为主的多层次立体型课题体系,实现课题立项数量倍增,提升我市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催生优秀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培育教育科研人才和科研团队,促进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一)项目与课题类别:对应教师专业发展新手、胜任、骨干、专家四个阶段[1],提供10类项目(课题)接受申报。

  教育科研协作基地项目:面向有市以上教学成果的专家教师申报,项目任务是:组建学术共同体,参加基地项目协作研究,推广市以上教学成果,通过学术交流、成果推广带动薄弱学校科研水平的提升。5万元/项。

  教育科研创新团队项目:面向主持过省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骨干教师申报,项目任务是:吸纳具有共同研究兴趣和特长的中青年教师有共同研究方向的教师开展跨学科协作研究,培育中青年科研骨干。8万元/项。

  重点课题:支持专家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前瞻性问题研究。3万元/项。

  一般课题:支持骨干教师开展教育教学重难点问题研究。2万元/项。

  能效课题:支持胜任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常见性问题研究,提升教学效能。1万元/项。

  青年课题:接受35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含新手教师)开展教育教学问题研究。1万元/项。

  高层次人才课题:接受作为我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教育教学人员申报。1万元/项。

  名师课题:接受“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广州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评价合格的校(园)长、教师,市教育专家工作室主持人,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百千万各类培养对象,省、市名校(园)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等申报。1万元/项。

  乡村课题:接受农村地区(行政区域管理属村镇)的教师申报。1万元/项。

  小微课题:支持各发展阶段的教师把日常教育教学过程中遇到的教育教学细节问题提炼为课题展开研究。自筹经费。

  重大课题不纳入本次申报。

  (二)本次申报重点支持13个业务工作专项: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专项、“双减”工作专项、教育评价专项、智慧教育专项、生态文明教育专项、体育教育专项、艺术教育专项、近视防控专项、劳动教育专项、思政课专项、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家庭教育专项、班主任工作专项等。上述10类项目(课题),请在申报时注明。如:关于“双减”背景下小学语文作业设计研究(能效课题、“双减”工作专项)。

  (三)教师各发展阶段对应项目(课题):

  专家阶段:教育科研协作基地项目、教育科研创新团队项目;重点课题、名师课题、高层次人才课题。

  骨干阶段:教育科研创新团队项目、一般课题。

  胜任阶段:能效课题、青年课题。

  新手阶段:青年课题、小微课题。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过校级以上科研课题,具备良好的科研信誉,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二)项目负责人应组成结构合理、能胜任项目研究工作的课题组。建议各类课题人数:教育科研协作基地项目、教育科研创新团队项目,重点课题、一般课题:10-13人,能效课题、青年课题、高层次人才课题、名师课题、乡村课题:6-10人、小微课题:1-5人。不直接参与课题研究的校领导、教辅人员不属于课题组成员。全体申请人员应在相关栏目内签字。

  (三)项目负责人应对申请书各项内容的真实性、知识产权没有争议做出承诺,项目负责人遇到离岗并无法坚持课题研究的情况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等。

  (四)项目承担单位应对申请书内容作实质性审查、签署意见,为申请人承担信誉保证,提供相应的研究条件,保证课题的正常开展。

  (五)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人员共同参与的项目,合作单位必须对合作研究内容、参加人员素质及保证研究工作条件等签署具体意见。

  (六)鼓励各单位与帮扶对象共同申报课题。鼓励各单位与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单位共同申报课题,与港澳地区以及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清远、湛江等地教育机构联合开展课题研究。

  (七)鼓励民办学校申报课题,民办学校申报课题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

  (八)承担国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撤项未满三年,或承担市教育局立项各类科研课题被终止未满五年,或承担国家、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题,或已获全国、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推荐立项的,或同一课题在立项前已获得市级以上其他课题立项的,不接受参加本次申报。

  (九)每个项目限报1名负责人,课题组核心成员(前3名成员)限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限参与2项课题。公务员和退休人员不能作为核心成员。课题负责人55岁以上的,可以设第二负责人。按照以课题辐射带动一线教师开展研究的要求,每个课题组应有80%以上一线教师参与研究。

  四、申报限额与研究时限

  (一)本年度项目(课题)实行限额申报(见附件2)。申报限额根据市属各高校、各区、省市属各学校专任教师数确定。对市属各高校、科研机构与革命类纪念馆加强合作申报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专项课题及开展研究予以重点支持,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市科研机构申报此类课题不少于1项。

  (二)各类项目(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有特殊时间约定的从其约定。课题承担单位及课题负责人应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五、预期成果

  预期成果主要形式为论文、教育教学方案、专著、编著、研究报告等。项目负责人应按不低于以下标准,在申请书中提出课题研究预期成果。

  (一)教育科研协作基地项目、教育科研创新团队项目:根据建设目标自行约定预期成果。

  (二)重点课题:发表论文2篇。

  (三)一般课题:发表论文1篇,提供教育教学方案1个。

  (四)高层次人才、名师、能效、青年、乡村课题:1项预期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发表论文、区以上学术交流论文、教育教学方案。

  (五)小微课题:1项预期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发表论文或区级以上学术交流、教育教学方案、教育反思、教学日记、教育叙事、教育随笔等。

  各类项目(课题)结题验收时需进行绩效评价。课题研究报告被采用以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采纳证明为依据。发表论文应在国内外有合法刊号的期刊上正式发表;学术交流应在区级以上论坛、研讨会等宣读并提供证明。课题研究成果发表及学术交流需独家标注“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编号)”。专利、专著、编著等可视为发表论文1篇,课题成果获得区级以上教学成果可视为达到结题要求。

  六、评审组织及申报材料

  (一)教育科研协作基地项目、教育科研创新团队项目、重点课题由市统一组织评审。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不含论证部分)。

  2.论证部分。

  3.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尚未获得职称的由所在单位开具证明。

  4.申请青年课题要提供课题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新入职证明材料。

  5.申请高层次人才、名师课题要提供课题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佐证材料(根据实际需要提供)。

  各类项目(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可在市教师科研管理系统(http://js.gzeducms.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二)其他类别课题委托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省属各中小学按流程组织评审,并根据单位教育发展需要提名拟立项项目,评审报告报我局,委托市教研院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复核后立项。

  七、有关工作要求

  (一)组织好项目申报及推荐评审。按照“放管服”的原则,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省属各中小学组织本单位的项目(课题)申报及推荐评审,广州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组织会员的项目(课题)申报及推荐评审,遴选评审专家要严格执行利益相关回避原则,推荐名单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组织好申报材料报送及审核。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省属各中小学及学会通知获推荐申报资格的申请人,在广州市教师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js.gzeducms.cn/)注册账号(已经注册账号的可直接登录)及提交申报材料,经校、区管理员审核后报送。

  1.教育科研协作基地项目、教育科研创新团队项目、重点课题等需要市评审的项目(课题),网上申报时间为2月21日至28日。其他委托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省属各中小学评审的课题,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15日至25日。

  2.校、区级管理员应对申报材料及其规范性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应及时退回并指导修改,按时提交。

  3.网上申报前,请先在课题申报网址首页下载并仔细阅读系统操作手册和常见问题,需要技术支持可申请加入QQ群690431382咨询,技术支持电话:83599566,联系人:潘老师。请市电教馆协助做好技术支持。

  (三)按要求提交申报汇总表及评审报告。

  1.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省属中小学校和学会应在3月1日前,将教育科研协作基地项目、教育科研创新团队项目、重点课题《项目(课题)申报汇总表》(按推荐顺序排序)电子文档及盖章扫描PDF文件发到局科研处邮箱:gzjyky@gz.gov.cn,邮件以“单位名称+2022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命名。逾期按放弃申报资格处理。

  2.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省属中小学校和学会应在4月30日前,将委托评审的课题评审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申报情况、推荐评审过程、公示及异议处理情况、项目(课题)申报汇总表等)盖章扫描PDF文件以及《项目(课题)申报汇总表》(按推荐顺序排序)电子文档发到局科研处邮箱:gzjyky@gz.gov.cn,邮件以“单位名称+2022年度课题评审工作报告”命名。逾期按放弃申报资格处理。

  (四)落实好项目经费。项目经费原则上在2022、2023年各安排一半,局科研处统筹课题整体经费项目库申报和经费预算,市属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项目申报及公示情况做好年度项目库申报及预算申报工作,确保落实项目研究经费。学会推荐项目获立项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纳入部门预算及实施管理。

  附件:

  1.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指南

  2.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项目(课题)申报限额

  3.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项目(课题)申报汇总表

  4.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5.广州市教育科研协作基地项目申请书

  6.广州市教育科研创新团队项目申请书

广州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4日

(联系人:李建平,联系电话:2208372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1]引自《广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广州市“十四五”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广州市“十四五”中职学校教师培训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新手阶段:任教0-3年的新手阶段教师;胜任阶段:任教4-10年的教师;骨干阶段: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专家阶段:符合市基础教育系统、职业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名教师培养对象遴选条件的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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