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1-18 10:47:57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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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督函〔2020〕11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效推进。

  一、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工作。各区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到此次整治工作对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重要意义,并将其作为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治理的重点工作抓好抓实。工作中加大宣传力度,综合施策,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最大成效。

  二、严格落实工作要求。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明确集中整治工作的时间安排及要求,请各区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对工作进行重点部署和安排,确保高标准完成任务。

  三、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请各区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0月8日前,将工作总结材料、统计数据(附件1)和1-2个典型案例报送至广州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审计处)、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处)。集中整治期间如有先进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材料的,可随时报送。

  市教育局联系人:向浩,电话:22083842,邮箱:xiangh@gz.gov.cn。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肖莹淑,电话:85595184,邮箱:scjgj_xys@gz.gov.cn。

  各区各单位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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