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 > 通知公告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广东省绿色学校创建申报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9-14 11:28:54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 浏览量:-
  • T浏览字号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全省大中小学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粤教后勤函〔2023〕4号)《广州地区进一步开展广东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下称《实施方案》),现对组织开展第六批广东省绿色学校创建申报认定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校总结汇总创建资料。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前。

  (二)区汇总上报本年度申报名单。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前。

  (三)创建申报资料准备。2023年9月30日(星期六)至10月15日(星期日)。

  (四)创建申报培训。2023年10月10(星期二)至10月13日(星期五)期间,时间半天,具体时间以届时通知为准。

  (五)网络申报。2023年10月16日(星期一)至10月20日(星期五)为资料网络上传时间。

  (六)网络评审。2023年10月22日(星期日)前完成。

  (七)现场抽评。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前完成。

  (八)推荐申报复核认定。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前将市认定结果报省教育厅复核。

  二、参加单位及数量

  根据《广州地区进一步开展广东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参加本次创建申报认定单位为:

  (一)广州地区应开展创建工作,但还未完成创建任务的非市区属学校均可申报(25所,详见附件1)。

  (二)各区教育局累计通过认定学校数低于92 %的,按申报数量不低于区属学校总数92%的差额推荐参加第六批创建绿色学校(详见附件2)。申报不设上限,累计通过申报认定学校数已达到或超过92%的,符合条件的本次也应推荐创建申报。

  (三)参加前五个批次创建未通过认定,或其他未列入创建名单、在广州地区办学的各类学校,自评达到评审认定条件的,也可申报参加本次创建认定。

  三、申报流程

  各学校在完成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学校对应类别的《广东省绿色学校创建评价自评表(试行)》(附件3)学校自评栏进行评分。自评分数达到80分以上者,可以进行申报。

  各学校在自评时,应对近一年来学校有无严重违反师风师德或其他恶劣影响的违法犯罪事件情况进行说明。

  (一)区属学校申报流程

  1.9月28日前,区教育局汇总本区申报学校名单,将加盖公章的《广州市××区广东省“绿色学校”推荐认定名单及评分情况汇总表(第六批)》(见附件4,下称《汇总表》)纸质材料及联系人信息报市教育局科研处,电子版以Excel表格方式发送至qiugj@gz.gov.cn。

  2.市教育局科研处接收到《汇总表》后,将各学校网络申报账号和密码发送至区教育局创建工作联系人。

  3.区教育局接收到学校网络申报账号和密码后,组织所属学校于10月20日(星期五)18:00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二)其他学校申报流程

  1.9月28日前,自评达到申报条件的学校,请将带有自评评分的本单位《广州地区广东省绿色学校创建评价自评表(试行)》纸质材料加盖公章,连同创建工作联系人信息报送至市教育局科研处。

  2.市教育局科研处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将学校网络申报账号和密码发送至联系人,学校于10月20日18:00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三)网上申报

  获取申报账号和密码的学校,按照《广州地区广东省“绿色学校”网上申报操作流程指引》(附件5),通过网上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指标得分说明。主要为对应二级指标项,就相应指标内涵自评分得分理由进行解释和说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扫描上传(参考格式见附件6)。

  2.观测点资料及目录。对应二级指标观测点细目,列出相关资料目录表格清单(参考格式见附件7),上传资料要与观测点构成对应佐证关系,其他资料不得上传。如发现使用大量其他无关资料充做佐证材料充数的,将酌情扣分。目录对应的纸质资料请在本单位建档保存,以便需要时接受现场抽查核对。

  3.典型图片资料。每个二级指标项可上传佐证该项指标的典型图片资料,需标注包括时间、地点、图片内容的说明文字。其中二级指标B1、合理设置绿化用地,增加校园绿化面积,必须在典型图片资料中上传校园绿化率的佐证材料。

  (四)网络评审

  网络申报截止后,由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就各单位自评情况及上传的相关资料,依据相应创建评价标准进行评审,给出分值。

  (五)现场抽评

  对于在网络评审阶段存有疑问,或我局认为需到现场核对的申报单位,我局将组织机关处室及有关专家,依据《广州地区创建广东省“绿色学校”现场抽评观测要点(试行)》(见附件8)到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抽评。现场抽评后做出市级推荐认定结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创建广东省“绿色学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实际行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融入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校园建设方方面面,高质量建设生态文明校园,推动绿色创新研究,不断提升广州地区绿色校园建设水平。

  (二)真抓实干,务求创建实效。各学校要根据创建标准及自身实际,施行校园绿色规划管理,建设绿色环保校园、加强对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媒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培育绿色校园文化、推进绿色创新研究,切实贯彻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不断提升绿色校园建设水平,构建营造生态文明校园教育和生活环境的长效机制。

  (三)确保质量,按时申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创建工作。安排在第六批创建认定的学校,务必按本通知时限要求开展创建申报工作,认真把关,规范申报材料内容。提交申报资料要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内申报资格。

  附件:

       1.省、市直属学校(含高校、中职)第六批创建绿色学校安排名单

  2.广州市各区广东省“绿色学校”(2023年)创建申报计划表

  3.广州地区广东省“绿色学校”创建评价自评表(试行)(高等学校、中学、小学)

  4.广州市(**区)广东省“绿色学校”推荐认定名单及评分情况汇总表(第六批)

  5.广州地区广东省“绿色学校”网上申报流程指引

  6.×××指标得分说明(参考样式)

  7.×××观测点资料目录(参考样式)

  8.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地区创建广东省“绿色学校”现场抽评观测要点(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9月14日

(联系人:邱国俊,联系电话:220837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教育厅(学校后勤管理处)、广州地区各有关学校。

  下载:附件1-8.zip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