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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州市学校“低碳校园”生态环境教育专项教育成果交流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12-18 10:03:00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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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广州市学校全市性生态环境教育专项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组织开展2023年广州市学校“低碳校园”生态环境教育专项教育成果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9:00开始签到。

  二、活动地点

  广州市九十七中晓园学校1楼校史室(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道江南大道南跃进五巷1号)。

  三、参加人员

  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和局属各学校负责“低碳校园”生态环境教育活动工作人员1人,负责“无废细胞”建设工作人员1人。

  四、内容安排

  (一)广州市教育局领导致辞。

  (二)中山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省环境教育促进会会长杨中艺就《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的特点及学校环境教育的内容、案例等进行分享。

  (三)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广东省中环协节能环保产业研究院部长、高级工程师林仰璇就广州市“无废学校”建设背景、意义、进展及《建设指南》内容要点进行分享。

  (四)生活垃圾分类小小科普员、“低碳校园”主题微视频展示。

  (五)“我的环保节日”社会实践案例小学组获奖代表广州市番禺区沙湾中心小学进行案例分享。

  (六)“我的环保节日”社会实践案例中学组获奖代表广州市第六中学进行案例分享。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全市性生态文明教育系列活动的具体安排,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落实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

  (二)报送回执。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于12月25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将参加活动人员回执(附件1),以“单位+低碳成果交流活动”命名发送至邮箱qiugj@gz.gov.cn。

  (三)充分准备。本次活动场地保障请广州市九十七中晓园学校支持协助落实。请有分享任务的单位做好准备,届时做好案例讲解。

  (四)按时参与。请参与本次活动的人员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参与活动。活动现场无停车位,请绿色交通出行。

  附件:

       1.参会回执

  2.交通指引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5日

(联系人:邱国俊,陈宇灵,电话:220837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下载:附件1-2.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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