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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示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二批中学名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评价结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7-09 11:11:06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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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教评估〔2019〕21号

各区教育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和卓越中小学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5〕61号)和《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二批教育专家、名校长、中学名教师培养对象和市卓越中小学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评价工作的通知》(穗教评〔2019〕3号)要求,我市对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二批中学名教师培养对象进行了期满评价,评价严格按培养对象自评、所在单位评价、专家评价、培养机构评价、市项目办审核的工作程序进行。参加本次培养期满评价的培养对象共227人,其中,评价结果优秀的168人,评价结果良好的49人,评价结果合格的6人,评价结果不合格的1人,放弃评价的1人,取消培养资格的2人(培养对象期满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现对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10—16日。公示期间如对培养期满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反映,来电或来信请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

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二批中学名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评价结果.docx

 

广州市教育局

2019年7月9日

(联系人:赵嘉雯,联系电话:83489216,地址:越秀区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邮箱:jjb@gzedupg.com)

 

此致

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广东广雅中学、广州市执信中学、广州市第二中学、广州市第六中学、广州市协和中学、广州市铁一中学、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华侨中学、广州外国语学校、广州市美术中学、广州市中学生劳动技术学校、广州市启聪学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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