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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向“广州电视课堂”及线上教育的指导专家、授课教师颁发参与证书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1-11 12:05:1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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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教科〔2020〕17号

各区教育局,局属各中学,市教研院、市电教馆:

  疫情防控期间,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我市从2月10日起开展“停课不停学”工作,并于3月2日至5月22日期间,以“广州电视课堂”为托底措施,开展线上教育,有效地保障了全市中小学生居家学习。经研究决定,我局拟向“广州电视课堂”及线上教育的指导专家、授课教师颁发参与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颁发证书

  (一)参与“广州电视课堂”录制证书

  “广州电视课堂”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品牌效应,起到典型辐射和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各区、校报送的名单,向参与“广州电视课堂”课程录制的授课教师、教研人员、审课专家和技术人员颁发参与证书(模板见附件1),共计3846人,名单及证书编号详见附件3。

  (二)参与线上教育证书

  1.为加强疫情期间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及素质教育,我局联合市广播电视台“花城+”共同策划制作“榜样的力量”中小学思政微课、“素质教育微课堂”短视频,课程资源同时上传至“广州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供师生点播,有效保障了线上教育期间“五育并举”。根据组织单位提供的名单,向38名授课教师、教研人员、审核教师和技术人员颁发证书。

  2.“停课不停学”期间,我局组织部分高级教师对部署在广州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获奖课例进行审核,有效保障了上线资源质量。根据市电教馆提供的名单,向141名课程资源审核教师及技术人员颁发证书。

  3.“停课不停学”期间,广州市教育研究院组织开发相关学科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在“广州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广研学堂”上线,保障了线上教育资源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根据市教研院提供的名单,向184名授课教师、审核教师、技术人员颁发证书。

  上述证书模板见附件1,名单及证书编号见附件3。

  (三)证书发放方式

  本次活动发放电子证书,有关单位和个人可根据名单对应的证书编号在“广州市教育局电子证书系统”(网址:http://kpg.gzdjg.edu.cn/kpg/,见附件4)自行下载和打印,电子证书效力等同于纸质证书。

  二、列为市级公开课

  按照市教研院关于市级公开课的标准, “广州电视课堂”学科课程、“榜样的力量”中小学思政微课、“素质教育微课堂”和“广研学堂”视频课程在广州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供全市师生观课,视为执教市级公开课。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授课教师可凭参与证书,作为职称评定辅助支撑材料。

  三、计算教师培训学分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见附件5),参与“广州电视课堂”“榜样的力量”中小学思政微课、“素质教育微课堂”和“广研学堂”课程录制的授课教师按授课时数,由市教育评估中心对每节课计继续教育1学时。

  附件:

  1.证书(模板)

  2-1. “广州电视课堂”授课教师、审课专家、教研人员、技术人员名单

  2-2.线上教育授课教师、审查专家名单

  3.“广州电视课堂”及线上教育授课教师、审课专家、教研人员、技术人员名单及证书编号

  4.广州市教育局电子证书系统操作指南

  5.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10日

  (联系人:雷凤宇,联系电话:2208364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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