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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3年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6-06 15:29:35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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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好美育教师源头培养,提高美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搭建全市美育教师教学展示平台,推动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与教学改革,促进美育教师的业务交流与专业成长。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二届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工作安排,广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宗旨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锤炼教学基本功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基本功比赛在提高美育教师队伍素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我市美育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推动我市学校美育高质量发展。

  二、比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广泛参与、层层发动;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坚持程序严谨、规范;坚持自下而上的选拔程序。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广州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广州市艺术中学

  四、比赛时间

  2023年6月—7月。

  五、参加人员

  (一)人员要求

  1.任教要求:面向全市中小学校、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幼儿园担任音乐、美术、书法、舞蹈课程的专(兼)在职在岗教师,且在2023年5月30日前教龄满2年。

  2.思想政治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教学水平要求:积极完成各项教学任务,认真进行教改研究,教学效果优良,经各区各校选拔,能够代表广州市美育教师教学水平。

  4.其他要求: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时签署报名参赛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历届同类比赛中获得省级一、二等奖的教师不可用同一内容参赛。

  (二)组别设置

  设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中职学校组、特殊教育组五个组,每组设音乐、美术、书法、舞蹈四个类别。教师按所在学校类型参加对应组别的比赛,每位教师限报一个类别。

  六、赛事安排

  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初赛

  1.各区教育局必须举办初赛,通过初赛推荐教师参加复赛,复赛名额见附件1。6月30日前各区教育局提交初赛组织工作总结至组委会邮箱:gztiweiyi@gz.gov.cn(不少于1500字,PDF格式,图文并茂,附目录及摘要),包括报名人数、参赛情况、选拔工作概况、奖项设置、效果与亮点以及存在问题与建议等。

  2.各局属学校(含中职,下同)通过组织本单位选拔或推荐教师参加比赛。可按照学校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书法类四个类别,每个类别专(兼)职在岗教师总人数10%的比例确定每个类别参赛人数,不足1人的按1人上报。各局属学校需提交组织初赛、选拔或推荐工作情况总结,包括工作概况、美育教师日常培养做法、取得效果与亮点、存在问题与建议,并附上本单位各类别美育教师名单(含专兼职),按上述相同时间、方式报送。

  3.第三届广州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音乐学科和美术学科决赛第二阶段参赛者可以直接进入市复赛,不占区和局属学校名额。

  为保证比赛公平公正,凡未按照要求组织实施且被投诉查实的区(学校),取消该单位教师参赛资格。

  (二)复赛

  各区教育局和局属各学校推荐进入市复赛的教师按照附件2要求准备相关参赛材料,区教育局汇总填报附件6,于6月23日前统一发送至邮箱mszx171201@126.com(局属学校单独上报),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可编辑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本。此外,以上材料须连同教学实录视频、专业技能展示视频、教学设计文档存至U盘,邮寄到承办单位。音乐、舞蹈类邮寄到: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80号 广州市艺术中学,收件人:林青83830377;美术、书法类邮寄到: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80号 广州市艺术中学,收件人:林逸冰83814200。

  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区教育局、各局属学校提供的参赛名单资格进行审核,对参赛材料进行评审,遴选优秀选手进入市决赛。复赛评审标准详见附件3。

  (三)决赛

  市教育局将在6月30日前公布进入决赛的选手名单。决赛拟于在7月4日至7月8日期间,采用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由选手进行教学和专业技能展示,方案详见附件8,参赛选手可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七、奖项设置

  进入市复赛但未进入市决赛的选手获得个人全能奖三等奖。决赛奖项设置如下:

  (一)个人全能奖

  按各组别各类别评出个人全能奖一等奖(40%)、二等奖(60%)。

  (二)个人单项奖

  决赛评选个人单项奖包括教学技能展示、专业技能展示两项(按各组决赛数量10%设定)。

  (三)优秀组织奖

  根据各有关单位初赛组织情况和决赛成绩,设立优秀组织奖。

  八、经费说明

  各参赛教师及相关人员参赛期间的差旅费、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九、组织领导

  由市教育局成立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全面负责比赛的组织筹备、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本方案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未尽事宜,比赛组委会将以补充通知形式予以明确。

  十、工作要求

  (一)各参赛单位严格按照附件2文件要求进行视频录制,有条件的单位建议采用专业摄像机。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按要求组织相关遴选,鼓励美育教师积极参加。

  (三)各级教研部门要做好相关教师的参赛指导和培训提升工作。

  (四)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原则,市决赛将遴选出优秀美育教师参加省级比赛。

  (五)经本次赛事选拔参加省级比赛的教师,无特殊理由必须按时参加省级比赛和后续培训提升活动,首场专家培训提升活动拟定于7月9日-7月14日期间举行。

  (六)未能按时参加赛事,或不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材料的参赛者,将按自动弃权处理。对不遵守比赛纪律,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取消参加资格(事后发现的,取消已取得的成绩和相应资格)并予以通报。

  十一、其他事项

  (一)选手报名参加比赛即表示同意并接受本方案及组委会制定的赛程安排、评分规则等全部规定。

  (二)比赛期间,组委会有权对所有选手的比赛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比赛结束后,组委会有权使用和公开参赛选手的教学设计、课件以及比赛过程的影像等资料。

  (三)参赛选手应保证教学设计相关材料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对在比赛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当行为的选手或评委,组委会将通报到其所在单位并建议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附件:

  1.广州市2023年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复赛各区推荐名额

  2.广州市2023年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复赛要求

  3.广州市2023年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复赛评审标准

  4.广州市2023年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报名表

  5.参赛教师承诺书

  6.广州市2023年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参赛人员(复赛选手)汇总表

  7.广州市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教学设计

  8.广州市2023年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决赛要求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6月5日

  (联系人:江俊贤,联系电话:22083859、2208372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教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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