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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遴选中小学实验教学与管理骨干、图书管理骨干培养对象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12-22 17:14:19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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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局属各中学: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广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我局决定遴选中小学实验教学与管理骨干、图书管理骨干培养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中小学实验教学与管理骨干、图书管理骨干培养对象,通过组织培训、交流研学、跟踪指导等形式,全面提升培养对象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教科研能力。到2025年,培养不少于100名实验教学与管理骨干、100名图书管理骨干,进一步发挥骨干人员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实验教学与管理队伍、图书管理队伍专业成长。

  二、遴选范围

  实验教学与管理骨干、图书管理骨干培养对象遴选范围为我市中小学符合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已被评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的人员不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三、推荐名额

  各单位骨干培养对象的推荐名额见《骨干培养对象名额分配表》(附件1)。其中,各区实验室的管理骨干培养对象推荐数量不得低于实验教学与管理骨干培养对象推荐总额的20%。

  四、遴选条件

  (一)实验教学与管理骨干培养对象

  须符合以下条件,凡注明“以上”的条件含本级: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

  2.目前在小学科学、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生物学、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学学科任职的教师、实验室管理员。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实验教学或实验室管理工作3年以上,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至少3年。

  4.积极开展或配合科任教师开展实验教学工作,在本校或区域内的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和实验室管理等方面有较为突出的贡献。曾承担校级以上教学任务至少1项(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讲座、培训、教研活动等),取得良好效果。

  5.在实验教学或实验室管理工作方面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具有下列成果之一:(1)曾公开发表实验教学、实验教学课例设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教学具设计等相关论文;(2)曾主持(或参与,排名前3)区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项目;(3)曾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教学成果项目;(4)曾获得区级以上实验教学类竞赛活动奖项。

  (二)图书管理骨干培养对象

  须符合以下条件,凡注明“以上”的条件含本级: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

  2.目前在中小学图书馆(室)任职的图书管理人员。

  3.中学图书管理人员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小学图书管理人员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图书管理工作3年以上,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至少3年。

  4.认真践行图书馆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熟练掌握图书馆管理理论知识、实务技能,积极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曾承担校级以上阅读活动(阅读推广活动、读书活动、讲座、教研活动等)至少1项,取得良好效果。

  5.在图书馆管理工作方面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具有下列成果之一:(1)曾公开发表图书馆管理、阅读推广、阅读活动、书香校园等相关论文;(2)曾主持(或参与,排名前3)区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项目;(3)曾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教学成果项目;(4)曾获得区级以上图书馆工作领域相关奖项。

  五、遴选程序

  (一)学校推荐

  符合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填写《骨干培养对象申报表》(见附件2),经学校同意后将盖章材料的纸质版、PDF扫描版报送至区级教育管理部门汇总。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将材料报送至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二)区级推荐

  各区汇总区内学校上报的材料,并对学校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并形成骨干培养对象推荐汇总表,于2024年1月12日前将本区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三)市级审核

  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骨干培养对象名单在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培养对象名单。

  六、有关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遴选实验教学与管理骨干、图书管理骨干培养对象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骨干培养对象的遴选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

  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遴选工作的知晓面和影响力,提升人员申报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骨干培养对象。

  (三)按时报送材料

  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工作,按时报送申报材料,并于2023年12月25日前将工作联络表(见附件4)发送至政务邮箱:geiec_zbjsb@gz.gov.cn。

  附件:

       1.骨干培养对象名额分配表

  2.骨干培养对象申报书

  3.骨干培养对象推荐汇总表

  4.工作联络表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22日

(实验教学与管理骨干联系人:黄韵琪,电话:81739854;图书管理骨干联系人:彭娇梅,电话:8173985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下载:附件1-4.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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