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示广州市卓越园长促进工程第二期培养对象期满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卓越园长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评估〔2018〕20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卓越中小学校长促进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办法的通知》(穗教评估〔2017〕12号)要求,我局开展了广州市卓越园长促进工程第二期培养对象期满评价工作。
培养期满评价工作经培养对象自评、区教育局评价、专家评价、培养机构评价四个环节,最终形成评价结果。参加本次期满评价的园长培养对象共有44人,其中评价结果优秀的有14人,评价结果良好的有30人(培养对象期满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现对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通知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培养期满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反映,来电或来信请用真实身份并附电话号码,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广州市卓越园长促进工程第二期培养对象期满评价结果.docx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10日
(联系人:黄瑞,联系电话:83702379,地址:越秀区环市东路天胜村一横路16号之二,邮箱:jjb@gzedupg.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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