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示2023年创客教育案例及学生作品初评结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各有关学校: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征集2023年创客教育案例及学生作品暨组织粤港澳大湾区(南沙)创客教育研讨交流活动的通知》,在面向大湾区学校征集作品的基础上,2023年7月29至30日,我局委托承办单位邀请大湾区内相关专家对征集作品开展了初评工作。结果如下:
一、入围现场交流的教师创客教育案例60项(附件1)。
提交以上作品的教师将获邀到南沙现场参与交流展示及研讨活动,交流研讨中获高质量评价的作品获编入《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创客教育交流研讨作品选编》。
二、入围终评的中小学生创客作品各100项(附件2、3)。
以上作品将进入终评参加一、二等奖评选。终评一等奖的作者将获邀参与交流展示活动。交流研讨中获高质量评价的作品获编入《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创客教育交流研讨作品选编》。
三、获得三等奖中小学生创客作品各100项(附件4、5)。
现将以上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的方式向广州市教育局科研处反映。反映情况时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
后续活动详情咨询:廖老师,电话:13922332865。
附件:
1.2023年教师创客教育案例入围名单
2.2023年学生创客作品入围终评名单(小学组)
3.2023年学生创客作品入围终评名单(中学组)
4.2023年学生创客作品三等奖名单(小学组)
5.2023年学生创客作品三等奖名单(中学组)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8月2日
(联系人:邱国俊、陈宇灵,联系电话:22083723;电子邮箱:qiugj@gz.gov.cn)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州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肇庆、江门、惠州市教育局,香港、澳门各有关中小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