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示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要求,我局于近期组织专家对申报“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改革试点单位”的学校进行评审。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等环节,本次拟评审出17所学校(详见附件)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改革试点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的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凡不提供真实姓名、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广州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22日
(联系人:何鸿涛,联系电话:22083731,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州开放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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