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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自行打印准考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7-04 14:28:4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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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考试中心):
  为提高考试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方便考生,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发展实际,自2018年10月当期考试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使用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办法。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考证的打印与使用
  (一)准考证的打印
  1.考试开始前10天至考试结束止,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或通过我办公布的其他途径自行打印准考证。
  2.准考证须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擅自涂改,持伪造、变造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按违规处理。
  (二)准考证的使用
  考生须凭当期报考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原卡片式准考证的使用
  省考办从2018年10月起不再统一制作卡片式准考证,之前已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能再作为参加自学考试的凭证,但仍可按相关规定继续用于办理考籍方面的业务。
  三、其他问题
  由于该项工作在我省自学考试中首次推行,涉及考生的切身利益,牵涉面广,且自考考生人员组成具有复杂性、分散性的特点,各地市考办要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内容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对于无法自行打印准考证或自行打印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各地市考办要设立准考证打印服务点并向社会公布,提供便民服务。同时,请各地市考办、考点有针对性地做好该项工作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附件: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参考式样.docx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主考学校,香港考试及评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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