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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精品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4-02 09:13:44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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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市教研院:

  近年来,我市贯彻国家、省、市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落实《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1-2015年)》和《广州市深化中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3-2015年)》等文件精神,以精品课程建设为重要抓手,坚持精益求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打造中职优质办学品牌,取得了阶段性成绩。现就下一阶段我市进一步加强中职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

  深入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和“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建立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革机制”的具体要求,主动适应广州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开展专业建设三年规划(2016-2018)行动和研制市级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等专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市校两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二、总结经验、示范推广

  对已认定的市级精品课程,所在学校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和提炼建设成果,提高信息化水平,推进精品课程建设水平和示范引领再上一个台阶。进一步推动所在专业的品牌建设和学校整体课程改革,推进与专业课程配套的虚拟仿真系统开发与应用,推广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的远程教学,课程建设的技术方法、工作经验和建设成果应在校内、职教集团和专指委成员单位内推进共建共享,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我局将适时召开全市精品课程建设成果分享和推广会议。

  三、加快进度、确保质量

  对于在建市级立项精品课程,所在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对照建设进度和认定评审的要求,建立时间倒逼机制,落实责任,切实将市级精品课程建设作为学校打造品牌和特色专业、培养骨干和年轻教师、引领和带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重点工程,紧紧围绕教育部关于“推进专业设置、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过程等方面的衔接”、“将职业道德、人文素养教育贯穿培养全过程”、“提高信息化水平”等要求,切实提高精品课程建设质量,所在学校要加强组织管理和后勤保障,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四、积极申报、比学赶超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我市中职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对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造办学品牌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精品课程建设的领导和保障机制,在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历史文化、专业品牌和育人特色,选取有重要研究价值和突出育人效益的课程,积极申报立项建设市级精品课程。原则上,与已立项市级建设课程属同一专业同一方向名称、内容相同的课程不再立项。同一课程如果分属就业方向、升学方向、中高职衔接方向与已立项课程不重复,可申报立项。对2014年申报立项未评审通过的市级立项建设精品课程,一年来课程建设取得明显成绩的,2015年可继续申报立项,并在《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的“备注栏”简要写明一年来该课程的建设情况。

  请申报学校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2、3)一式一份报送市教研院,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稿以学校为单位发送至邮箱:gzchk@163.com。同时填报校级立项建设精品课程备案表(附件4)。申报工作的其他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发〔2011〕51号)和《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指南》(穗教职成〔2012〕9号)执行。

  尚未申报立项建设市级精品课程的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加强申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保障工作,相关主管单位要加强指导和支持力度。我局将加大对各单位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

  请下载:附件1-4.pdf

  1.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

  2.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联系人信息表

  3.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

  4.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校级精品课程备案表

广州市教育局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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