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 > 学校和教师服务 > 继续教育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举办2019年第四期广州教育大讲坛(国际论坛)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10-16 10:25:51
  • 来源: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 浏览量:-
  • T浏览字号
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工作,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走在全国前列,我市将举办2019年第四期广州教育大讲坛(国际论坛),邀请美国、英国等专家与国内教育界智慧教育实践专家,围绕“智慧教育实践与探索”主题展开交流。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坛内容

(一)主旨发言。

1.美国创新教育及跨学科教育实践经验分享;

2.全球教育创新下的大数据及人工智能运用;

3.人工智能时代的学校新图景与教师角色转型;

4.人工智能进入中小学的瓶颈与应对策略;

5.虚拟增强现实辅助的智慧教育。

(二)圆桌对话。

1.如何在区域、学校中开展智慧教育;

2.人工智能在课堂教学中的运用。

二、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10月25日(星期五)8:30-8:50签到,

9:00开始,为期一天。

(二)地点:广州市协和小学(荔湾区环市西路39号,五号线地铁西村站D出口约200米)图书馆4楼阶梯室。

三、培训对象

广州市创建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支撑校公示名单、广州市智慧阅读首批试点学校、广州市第一批智慧校园样板校和实验校、广州市中小学人工智能课程改革实验校等学校校级领导(分管智慧阅读、智慧校园和人工智能课程改革实验等智慧教育相关工作的校长或副校长)各1人,学校名单详见附件。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费(包括午餐费)由市财政专项支付。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教育局和市属学校通知并落实相关学校校级领导报名并按时参训。相关人员须在10月23日中午12:00前登录“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以下简称“继教网”)完成报名。报名步骤:登录“继教网”——课程超市——全员培训——搜索“广州教育大讲坛”。课程名称:2019年第四期广州教育大讲坛。

(二)培训机构要严格做好意识形态管理、学员管理和绩效管理等工作。

1.落实《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加强教师继续教育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7〕114号)中“谁主办谁负责”要求,提高认识,完善制度,加强对专家背景、培训内容、教学制度、教学管理、网络安全等环节的意识形态管理。

2.落实《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7〕80号)要求,做好考勤登记、学员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培训机构要严格考勤,确保如实、及时登记学员学时,由于培训机构登记不及时而影响学员继续教育年度验证的,由培训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3.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项培训绩效管理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师资〔2014〕12号),在“继教网”做好项目绩效管理:培训开始前一周内上传承诺清单、实施计划,录入学员名单,培训当天向学员发布调查问卷,培训结束后一周内登记学时,培训结束后两周内上传项目自评、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各学员接到通知后要调整工作安排,培训期间将严格考勤。广州教育大讲坛上午、下午都进行考勤,现场参加全天培训的学员登记教师继续教育专业课6课时。

培训结束后,请现场参加培训的学员及时填写调查问卷,如不及时完成的,无法进行学时登记。

填写调查问卷的两种方式:

1.讲坛现场手机扫描问卷二维码;

2.电脑登录“继教网”——学习中心——2019年广州市国际教育主题教育大讲堂——问卷调查。

本次培训不提供停车位,请各位学员乘坐公共交通前往。

附件:参训学校名单

附件.doc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19年10月15日

(承办机构联系人:梁珊珊,联系电话:18819464271,电子邮箱:liangss@miec.com.cn;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关钰丰,联系电话:8370749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