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批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培训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批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落实好相关培训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安排及参训对象条件
2019年第二批国培项目包括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提升培训和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项目。各项目培训目标和内容、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各项目任务和名额分配
2019年第二批国培项目,广州市培训名额为39人。各区和市属中职学校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三、项目承担机构及时间安排
2019年第二批国培项目承担机构名单及承担任务见附件3。各培训项目须在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具体培训时间及有关报到事宜由项目承担机构另行通知。
四、工作流程及时间要求
各区教育局、市属中职学校要认真遴选、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工作流程和时间要求如下:
(一)落实参训人选(7月11日之前完成)。各区教育局、市属中职学校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的安排,下达培训名额,落实参训人选。其中,各区教育局需在教师报名之前登录“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职业教育)”(网址:http://zyjspx.gdedu.gov.cn/zyjspx/)将培训名额分配至学校。
(二)学员网上报名第一阶段(7月12日至13日)。各区教育局和市属中职学校根据分配名额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登录“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职业教育)”(网址:http://zyjspx.gdedu.gov.cn/zyjspx/,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在报名过程中,若所选项目已报满,参训学员可依次选择下一个开设本专业培训的项目报名,原则上一个培训班同一学校的生源不超过5人。
(三)资格审查第一个阶段(7月16日之前完成)。各区教育局和各中职学校登录“管理系统”审查参训教师的报名资格,确认无误后审核通过。各中职学校按要求严格审核学员资格,每位学员只能选报本批培训的一个班次。各中职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其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审核。
(四)资格复核和录取第一阶段(7月17日17时之前完成)。承训机构登录“管理系统”,根据开班要求,对参训教师进行资格复核及培训班级调整,批准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参加;对不符合条件的教师,要商请有关职业院校调换人选。
截止到7月17日17时,对未完成审核的,一律视为审核不通过,回收名额用于第二阶段报名。
(五)学员网上报名第二阶段(7月18日至20日)。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剩余名额(含2019年第一批国、省培,2019年第二批国培)向全省发布,不作名额分配,供学员自主选择报名。其他规则同第一阶段。
(六)资格审查第二个阶段(7月23日之前完成)。操作流程同第一阶段。
(七)资格复核和录取第二阶段(7月25日之前完成)。操作流程同第一阶段。
(八)参训人员调剂(7月27日之前完成)。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项目管理办公室登录“管理系统”,针对实际报名情况,进行名额调剂,并组织承训机构补报名。承训机构组织补报名时,务必收齐参训人员《学员推荐表》(见附件4,加盖学校公章及地市教育局公章)。
(九)学员报到。参训人员按照培训机构相关通知准时参加培训,报到时将《学员推荐表》(见附件4,加盖学校公章及地市教育局公章)交至承训机构。
(十)2018年结余资金继续开展项目,在广东省中职教师继续教育网(http://jspx.gdxz.cn/index.do)发布开班通知,后续由承训机构统一将报名情况导入新系统。
培训开始后,由承训机构组织参训学员登录国培管理系统进行注册。
五、培训经费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科教〔2019〕32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追加下达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和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奖补)的通知》(粤财科教〔2019〕36号),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央奖补资金已拨付至各承训机构。经费标准为集中面授(企业实践)按照不高于550元/人/天的标准,网络研修按照不高于4元/人/学时的标准核拨。经费包含培训费、资料费、课程资源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混合式培训分段组织实施,集中培训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教育局和市属中职学校要遴选、落实符合条件的专业骨干教师参训,做好报名组织、资格审查等工作,支持选派教师按时参训,并在7月31日之前将收集的《学员推荐表》(见附件4)交至我中心。原则上学员集中培训参训期间不安排教学任务。要把培训与使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国培学员在当地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培训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二)培训期间将严格考勤,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请各位学员接到通知后调整工作安排。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由个人提出申请、单位加盖意见、区教育局审批并在区内调整其他教师学员参训,报我中心审核同意方可调整。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将作旷课处理并通报。为加强培训的管理,项目结束后我中心将汇总通报该项目的参训率、结业率等培训工作情况。
附件:
1.广东省2019年第二批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学员遴选指南
2.广东省2019年第二批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参训名额分配表
3.广东省2019年第二批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任务一览表
4.广东省2019年高职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学员推荐表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19年7月9日
(联系人:关钰丰,联系电话:83707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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