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组织2019年“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含特殊教育)骨干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研修工作的通知
穗教评〔2019〕12号
各区教育局,局属有关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含特殊教育)骨干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研修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8号)要求,我市遴选组织幼儿园教师(园长)、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校长、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参加由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省级项目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及参训对象条件
2019年省级培训项目包括:
(一)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校(园)长高端示范项目
幼儿园骨干教师能力提升高端研修、幼儿园卓越园长高端研修、幼儿园骨干保育员示范培训项目以及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者专项研修等10个项目。
(二)中小学骨干校长高端示范培训项目
跨区域合作中小学卓越校长高级研修培训、中小学骨干校长高级研修班、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与校长领导力提升培训、中小学校长培训者专题研修、高中校长“新课改 新课程 新高考”新高考全员培训。
(三)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高端示范项目
跨区域合作中小学卓越教师高端研修项目、义务教育统编教材三科骨干教师提升高端研修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学科组长专项研修、中小学教师工作室主持人专业发展引领出国培训项目以及中小学骨干教师粤港澳大湾区高端研修等40个项目。
具体参训学员遴选条件见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遴选指南(附件1)。
二、培训项目名额及分配
2019年省级培训项目的培训名额包括:
(一)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校(园)长高端示范项目
幼儿园骨干教师能力提升高端研修39人,幼儿园卓越园长高端研修27人,幼儿园骨干保育员示范培训项目5人,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者专项研修16人,学前教育规范化办学研修项目24人,市县(区)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10人;幼儿园名园长工作室主持人出国培训3人,特殊教育新课标骨干教师培训58人(盲校15人、聋校8人、培智学校35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培训7人,以及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赴港台高级研修1人。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
(二)中小学骨干校长高端示范培训项目
跨区域合作中小学卓越校长高级研修培训3人,中小学骨干校长高级研修班10人,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与校长领导力提升培训8人;中小学校长培训者专题研修36人,高中校长“新课改 新课程 新高考”新高考全员培训121人。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4。
(三)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高端示范项目
跨区域合作中小学卓越教师高端研修项目1人,义务教育统编教材三科骨干教师提升高端研修48人,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学科组长专项研修32人;中小学“研学旅行”导师专题研修4人,学生发展指导师专题研修7人,中小学班主任德育工作与正向教育能力提升专题研修2人,中小学语文骨干教师素养提升高端研修5人;化学学科核心素养导向教学的高端研修5人;广东省PBL领航教师计划33人,新入职高中教师规范培训9人,中小学骨干教师高级研修13人,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学科组长专题研修14人,中小学骨干教师跨学科融合教学能力提升专项培训4人,中小学英语骨干教师培训4人,中小学音乐骨干教师培训3人,中小学舞蹈骨干教师培训4人,中小学教师工作室主持人专业发展引领出国培训项目2人,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出国培训6人,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国外高端研修1人,中小学骨干教师粤港澳大湾区高端研修项目2人,省级示范区项目管理者培训5人,省级示范校管理团队信息化领导力提升专项研修18人,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高端研修15人,智能教育领航名校长名师高级研修班8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者团队专项研修19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者团队专项研修8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管理能力提升研修3人,广东省义务教育监测结果分析与应用培训3人,全省县(市、区)教育局副局长高级研修班6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专业发展和继续教育管理干部研修班3人,市县(区)培训机构负责人高级研修4人,中小学教师培训师高端研修4人,教育实践基地学校实践指导教师能力提升项目6人,义务教育统编教材三科骨干教师提升高端研修48人(道德与法治19人,语文20人,历史9人)。中小学骨干教师高级研修13人(语文4人,数学5人,英语4人),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学科组长专题研修14人(语文5人,数学4人,英语5人),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高端研修15人,智能教育领航名校长名师高级研修8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者团队专项研修19人,以及中小学编程教育种子教师专项培训8人。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5。
三、培训研修组织形式
2019年省级培训工作由省教育厅统筹,全省10所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依托高校和部分承担培训任务高校(简称“承训高校”)会同各地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以骨干教师与校(园)长、培训者与团队、教育行政管理干部等为主要培训对象。各项目培训研修时间及具体报到事宜由承训高校另行通知,我市将对其开班通知进行转发。
四、培训经费来源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安排专项经费用于2019年“强师工程”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研修项目,集中面授(含跟岗实践等)培训经费按不高于550元/天/人标准核拨,远程培训费补助按4元/人/学时的标准执行并据实结算。集中培训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五、考核与学时登记
省级项目培训结束时,由各项目承训高校负责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统一颁发省教育厅监制的《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结业证书》,并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的暂行办法》(粤教继〔2013〕2号)规定,在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通过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集中面授项目阶段按照6学时/人/天进行登记,网络研修阶段学时按照各项目学员遴选指南规定的学时要求进行登记。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教育局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一要做好规划,落实责任。要统筹做好年度培训规划,要指定组织能力和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2019年省级项目有关人员遴选、跟踪服务等工作,及时按要求报送人员名单、协调解决教师参训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要严格条件,足额选派。严格参训学员的选派工作,要一视同仁选派公民办教师参加培训,扩大培训面。
(二)培训期间将严格考勤,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请各位学员接到通知后调整工作安排。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由个人提出申请、单位加盖意见、区教育局审批并在区内调整其他教师学员参训,报我中心审核同意方可调整。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将作旷课处理并通报。为加强培训的管理,项目结束后我中心将汇总通报该项目的参训率、结业率等培训工作情况。
(三)具体报名时间安排为:
1. 3月18日至20日,各区教育局在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继教管理系统”)发布名额分配信息。
2. 3月20日至27日,各区教育局和有关局属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登录“继教管理系统”,按照网站具体报名流程进行网上报名,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每名教师只能选报一个项目。各学校对本校参训教师进行初步审核后,各区教育局和有关局属学校审核参训教师名单后通过继教管理系统报送市级审核。请严格按照遴选指南中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进行审核。其中幼儿园教师、园长选择参训高校依照“自主选择,先报先得”方式开展。各区教育局和有关局属学校继教管理系统账号、密码由我中心下发;区属学校账号、密码由区教育局下发;教师报名账号、初始密码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附件:1.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遴选指南
2.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高端示范项目清单
3. 2019年广州市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高端示范项目名额分配表
4. 2019年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校长高端示范培训项目名额分配表
5. 2019年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高端示范项目名额分配表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19年3月14日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伍婉婷,联系电话:020-83495217;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客服联系人:黄修建,联系电话: 18820007976、020-37626784。陈广成,联系电话: 1881397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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