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开展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工作室入室学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穗教评〔2019〕16号
广州市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广州市教师远程培训中心,各区教育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工作室入室学员遴选工作的通知》(粤继教办函〔2019〕11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工作室主持人“传帮带”作用,培养造就市、区教师发展中心高素质专业化的培训管理者队伍,推动高质量规范化开展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助力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我市将开展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工作室入室学员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及方式
在工作室主持人引领下,以省市区教师发展中心骨干为培养对象,以师带徒为主要培养形式,聚焦教师培训业务和培训管理,共同开展基于线上和线下的研究,进一步帮助入室学员提升业务能力与管理水平,推动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
二、遴选范围、人数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面向市、区两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进修学校等单位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教师培训业务及管理的骨干人员,各单位和各区教育局按本单位、本区发展中心的建设需要提供人选。
(二)遴选人数
每个培训专家工作室原则上每周期培养入室学员10名。广州市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广州市教师远程培训中心(两中心以下简称“市级培训中心”)各推荐1名,区教育局各推荐2名。
(三)遴选条件
入室学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教师教育基本素养好。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身体健康,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理念,较高的教师专业发展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
2.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积极性高,责任心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有较丰富的教师教育培训能力。长期参与或从事教师专业发展工作,有教师专业发展的专题讲授、岗位指导、组织管理经历,培训效果良好。
4.有较强的教师教育研究能力。在基础教育教学、培训业务与管理等领域研究能力强,在国家、省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教师教育或教育教学类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三、时间安排与遴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3月27日前,市级培训中心和各区教育局根据分配名额与遴选条件,组织符合要求的培训管理骨干人员登录网址http://119.145.71.206/gzs/index.do,查看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工作室主持人的有关情况,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工作室主持人名单详见附件1。填写《广东省中小学培训专家工作室入室学员申请表》(附件2),每人最多可填报3个工作室意向。请报名人员提交纸质版学员申请表一份,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本科以上学历证书、中级以上职称、参与或主持培训项目证明和国家、省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封面、目录、正文等)。
(二)区教育局初核。3月28日前,区教育局根据遴选范围、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广东省中小学培训专家工作室入室学员申请表》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学员申请表上加具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区教育局公章;广州市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广州市教师远程培训中心加具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将学员申请表、佐证材料(纸质版)和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我中心201室。
(三)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3月29日前,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于4月1日前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四)工作室主持人与学员双向选择。4月1日-4月3日(8:00-17:00),经过高校和地市教育局初核通过后的入室学员登录http://119.145.71.206/gzs/index.do,上传加盖公章的《广东省中小学培训专家工作室入室学员申请表》及相关材料。4月4-14日工作室主持人审阅材料或面试、面谈等方式初步确定学员。
四、有关事项
市级培训中心和各区教育局要严格把关,按照条件推荐入室学员;要根据市、区两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规划情况,结合实际,把培训专家工作室入室学员遴选工作与当地培训者队伍建设培养工作统筹安排。
附件:
1.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工作室主持人名单
2.广东省中小学培训专家工作室入室学员申请表
3.广东省中小学培训专家工作室入室学员信息汇总表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19年3月25日
(联系人:方蕴,电话:83707493,邮箱:jjb@gzedup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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