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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推荐2019年广州市卓越园长促进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3-14 03:28:46
  • 来源: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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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教评〔201910  

 

各区教育局:

为打造一支高素质、善保教的幼儿园园长队伍,推进形成“公益、普惠、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卓越园长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评估〔201820号)要求启动2019卓越园长促进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推荐对象范围

推荐范围为我市公、民办幼儿园正园长,原则上须为普惠性幼儿园,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其中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七区推荐对象须来自“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行政村公、民办幼儿园。不含已参加过省、市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名园长培养对象培养、市卓越中小学校(园)长培养工程培养的园长

二、推荐名额

全市推荐名额45人,各区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三、培养方式

该工程依托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东北师范大学)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教学研究基地(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实践教学基地,采取集中培训、跟岗、返岗实践等培训形式,培养时间一年。

四、推荐流程

各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根据本工程培养目标及推荐对象范围要求推荐汇总学员信息,填写《2019广州市卓越园长促进工程培养对象汇总表》(附件2),加盖区教育局公章后,于41日前报送至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jb@gzedupg.com,邮件标题为:**+2019广州市卓越园长促进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在学员选派、学员工作安排等事项给予落实和支持。

(二)被推荐的培养对象要确保能按时、足时参训,按照培养机构要求完成相关学习任务。

 

附件:1.2019广州市卓越园长促进工程培养对象各区

推荐名额

2.2019广州市卓越园长促进工程培养对象信息

汇总表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19312

(联系人:方蕴,电话020-83707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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