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推荐2019年广州市卓越园长促进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
穗教评〔2019〕10号
各区教育局:
为打造一支高素质、善保教的幼儿园园长队伍,推进形成“公益、普惠、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卓越园长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评估〔2018〕20号)要求,现启动2019年卓越园长促进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推荐对象范围
推荐范围为我市公、民办幼儿园正园长,原则上须为普惠性幼儿园,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其中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七区推荐对象须来自“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行政村公、民办幼儿园。不含已参加过省、市“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名园长培养对象培养、市卓越中小学校(园)长培养工程培养的园长。
二、推荐名额
全市推荐名额共45人,各区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三、培养方式
该工程依托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东北师范大学)和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教学研究基地(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实践教学基地,采取集中培训、跟岗、返岗实践等培训形式,培养时间一年。
四、推荐流程
各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根据本工程培养目标及推荐对象范围要求推荐,汇总学员信息,填写《2019年广州市卓越园长促进工程培养对象汇总表》(附件2),加盖区教育局公章后,于4月1日前报送至我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jb@gzedupg.com,邮件标题为:**区+2019年广州市卓越园长促进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在学员选派、学员工作安排等事项给予落实和支持。
(二)被推荐的培养对象要确保能按时、足时参训,按照培养机构要求完成相关学习任务。
附件:1.2019年广州市卓越园长促进工程培养对象各区
推荐名额
2.2019年广州市卓越园长促进工程培养对象信息
汇总表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19年3月12日
(联系人:方蕴,电话020-83707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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