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2019年广州市第四批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开班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局属有关学校: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评估〔2017〕5号)要求,为推动广州市教育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我市举办广州市第四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该项目由广州大学教师培训学院承担。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广州市第四批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骨干教师和经批准延期培训的广州市第三批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骨干教师,名单详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面对新时代新课程新发展要求,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骨干教育教学专业素养,围绕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3个维度完成12个模块的培训内容。
三、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间和报到地点。
1.数学学科
报到时间:2019年4月22日10:00-14:00;
报到地点: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91号,BRT上社站)博学楼一楼大堂,路线指引详见附件3。
2. 语文学科
报到时间:2019年4月26日10:00-14:00;
报到地点: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91号,BRT上社站)博学楼一楼大堂。
3. 英语学科
报到时间:2019年5月20日8:30-10:00;
报到地点: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91号,BRT上社站)创新楼101报告厅。
(二)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
分学科分阶段实施,具体安排见附件2。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集中培训期间食宿费以及观摩学习期间的城际交通费与食宿费由市财政专项支付,市内往返交通费、跟岗及分散研修期间的食宿费由区教育局或所在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统筹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教育局、各相关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学员的工作和学习时间,确保“两不误”,为学员参训做好条件保障,并通知落实学员按时参训。
(二)培训机构要严格做好意识形态管理、外出培训备案、学员管理和绩效管理等工作。
1.落实《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加强教师继续教育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7〕114号) 中“谁主办谁负责”要求,提高认识,完善制度,加强对培训内容、教学制度、教学管理、网络安全等环节的意识形态管理。
2. 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外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教德安〔2018〕57号) “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按要求履行报备手续,确保外出培训安全。
3. 落实《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7〕80号)要求,做好考勤登记、学员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1)学员缺勤(含请假时间)累计达该项目总学时七分之一以上者,取消其参训资格,不发放结业证书;
(2)培训期间要建立学员个人档案,注重收集学员学习成果材料。学员个人档案应该包括:学员登记表、考勤表;结业论文、课题研究报告等体现学员培训成果的材料;综合考核成绩、结业鉴定;奖惩等其它有关材料;
(3)培训机构要确保如实、及时登记学员学时,由于登记不及时而影响学员继续教育年度验证的,由我中心予以通报。
4.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项培训绩效管理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师资〔2014〕12号),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做好项目绩效管理:培训开始前一周内上传承诺清单和实施计划,培训开始后一周内录入学员名单,培训结束前一周内向学员发布调查问卷,培训结束后一周内登记学时,培训结束后两周内上传项目自评、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各学员接到通知后要调整工作安排,培训期间将严格考勤,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区教育局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我中心审批;局属单位由学校加盖公章后报我中心直接审批。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将作旷课处理。
附件:1.广州市第四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学员名单
2.广州市第四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语文、数学、
英语学科)项目日程安排表
3.培训地点路线指引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19年4月12日
(市教育评估中心联系人:赵老师, 83489216;数学学科联系人:郎改平,86237792,1413276997@ qq.com; 语文学科联系人:宋婷霆,86237792,70723192@qq.com;英语学科联系人:刘潇,86236060,5191010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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