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组织教师参加2019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中华文化涵养师德”项目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局属各相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大力推动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教师“中华文化涵养师德”项目的通知》(附件1)要求,北京师范大学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承办2019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中华文化涵养师德”项目,现就选派我市教师参加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以“传承师道,立德树人”为理念,以“中华文化涵养师德”为路径,以“京师好老师生命成长营”的形式开展,培训内容包括“思想引领—经典培德—心灵觉知—生命唤醒—激扬高远”五个主题课程系列,旨在引导参训教师构建自我觉察、反思
改进的“内化”成长体系,帮助教师坚定教育信念,努力做新时代的“四有”好老师。
二、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12月17日下午报到,12月18日至22日上午集中培训,12月22日中午离会。
(二)报到地点:北京外研社国际会议中心(北京市大兴区创新路2号)。
三、培训对象
(一)广州市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的57所教师发展学校(学校名单详见附件2)各选派1人参加培训(合计57人),参训人员应为学校负责人或分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校级领导。如学校负责人和分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校级领导均已参加过2019年广州市师德师风“种大树”培训项目,可适当选派其他校级领导或中层以上干部参训,名校长、名园长、名班主任、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优先。
(二)荔湾区、黄埔区教育局与北京师范大学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沟通确定的参训名额(分别为10人、43人)由区教育局自主安排、足额遴选学员参训。
四、培训经费
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本培训项目,经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师资费、资料费、课程资源费、食宿费等。参训学员由出发地至北京的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教育局、局属各相关学校统筹安排好学员的工作和学习时间,为学员参训做好条件保障,按要求遴选学员并按时报送参训回执和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3、附件4)。请学员于12月4日前填写附件3发送至北京师范大学项目组邮箱zhwmcbzx@scett.bnu.edu.cn;请区教育局或局属学校汇总参训学员名单填写附件4,于12月6日前发送至邮箱644469627@qq.com。
(二)广州市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教师发展学校要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协同高校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的通知》要求,履行广州市中小学师德师风教育实践基地的职责,定期举办师德师风专题讲座、案例研讨会或经验分享会等,为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提供培训、交流、分享的平台,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引领本区域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
附件:
1.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教师“中华文化涵养师德”项目的通知
2.广州市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教师发展学校名单
3.2019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中华文化涵养师德”项目参训回执
4.2019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中华文化涵养师德”项目报名汇总表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19年11月28日
(北京师范大学联系人:胡靖瑜,010-58806926;郭晨校:010-58802021;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关钰丰,联系电话:020-83707492)